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一方面,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使各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另一
方面,旨在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20xx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省财政厅成立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周仁杰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省财政厅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组织全省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实施工作,督促检查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内控评价工作成果验收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负责内控实施日常工作。
各市(州)、县(市)、省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及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参照省里模式,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工作部署、宣传培训、督促落实、进度跟踪、检查指导、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的整体提升。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落实。20xx年8月31日前为部署任务阶段。各市(州)、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尽快将国家和省厅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要求,部署到基层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和评价要求,通过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把评价表和评价要求发给基层填报单位。同时,要加强培训指导,让基层单位熟悉掌握评价要求和填报要求,以保证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单位自我评价。20xx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为单位自我评价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吉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吉财会〔20xx〕1号)通知要求,按照内控建设新的目标、任务、要求,尽快健全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并以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__〕21号)、《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xx〕11号)和《吉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同时对照填表说明(附件4)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附件2)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建立情况评价表》(附件3),并形成部门或单位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5)。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要对各单位建立的内控手册情况一并进行评价。我们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会〔20__〕21号)、《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__〕24号)、《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xx〕1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整理了《20xx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主要工作内容》,附带列举了《单位内控手册》中应包含的主要内容,供各单位在内控建设时参考使用。《20xx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主要工作内容》已经上挂《吉林省会计网》,可登录下载参考使用。
各市(州)、县(市)、各部门及单位也可根据自身性质及业务特点,在评价过程中增加其他与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评价指标,作为补充评价指标纳入评价范围。补充指标的所属类别、名称、评价要点及评价结果等内容作为补充指标说明项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附件5)中单独说明。
(三)财政指导完善。各级财政部门在本地各单位开展自我评价过程中,要全程加强指导工作,收到基层单位填报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后,要进行认真审核,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评价报表填写不认真不准确的,应指导单位进行重新填写,重新上报。
(四)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xx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各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xx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市(州)、县(市)级单位要于20xx年10月31日前将填报完成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附件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建立情况评价表》(附件3)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5),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方式两种方式上报本地财政部门,各单位在上报时,要连同重新修订完善的《单位内控手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便于财政部门考核评价工作使用。
各地财政部门在收到基层单位上报材料后,要对本地评价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并于20xx年11月15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本地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汇总表(市县汇总并报省)》(见附件6),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等。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部门或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附件5),并于20xx年11月1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方式两种方式向省财政厅报送评价报告及填报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附件2)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建立情况评价表》(附件3),在上报时,要连同重新修订完善的《单位内控手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便于财政部门考核评价工作使用。
(六)总结经验。各地财政部门要注意发现内控制度建设典型案例,按照行业类别或者业务模块建设案例库,并于20xx年11月15日前向省财政厅推荐至少三个典型案例。对具有较高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省财政厅将组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将其纳入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案例库,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学习交流,并选至优秀案例推荐给财政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落实。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明确实施内部控制的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发现内控建设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各地财政、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这项工作做为下半年一项中心工作任务,认真组织,抓好抓实。省财政厅已经把这项工作纳入全省会计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内容,考核分值10分。
(二)检查指导,及时改进完善。各地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和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各地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检查指导,对工作进度迟缓、改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应督促其调整改进;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协调解决。
(三)强化宣传,推广经验成果。各市县、各部门要加大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及其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资源,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同时,组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以推动全省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科学评价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升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各级各类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现有的在册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须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工作要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任务以及工作标准,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根据行业、岗位特点,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方法
一般采取个人总结、绩效分析、部门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等方法进行。
绩效分析主要根据行业特点,通过有关统计指标和数据,对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计算处理,形成量化结果。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一般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约谈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行业特点,分为普查和抽查两种,意见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照各类岗位的不同特点和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自行制定具体考核标准,并报主管部门核准。考核标准应尽量做到量化,不能量化的应表述明确、具体。
(三)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小组,制定公布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员、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人员、工作人员代表组成。考核小组成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被考核人员撰写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表(附件2)。
3.事业单位内设部门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总结或者述职及具体工作表现,对部门所属工作人员提出综合评价和考核等次意见。
综合评价主要根据绩效分析、部门内部评议、单位民主测评、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结果和平时考核情况综合分析比较得出。
单位内设部门主管领导以上人员应进行公开述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考核。
4.考核小组审议并确定考核等次建议。
5.考核单位(党组或领导班子)或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6.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7.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员,并由被考核人员签署意见,存入本人档案。
三、考核等次及评价标准
(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
2.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
4.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贪腐等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二)考核年度内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年度考核一般应当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事业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15%。在20xx年综合性评比中被授予荣誉称号,或部委、省给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的单位,其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提高到20%。
符合提高优秀等次比例条件的单位请于12月31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附单位获奖情况说明和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调整优秀等次的比例。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和审核的,单位优秀人数比例一律按15%计算。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统筹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四、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的一半的(含试用期),不参加年度考核。但其中因公伤病假、女性工作人员产假及哺乳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试用期),由其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四)派出学习、培训、扶贫或者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派出单位根据其学习、培训或服务单位提供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挂职锻炼人员在挂职期间的考核,由挂聘单位负责,结果抄送派出单位。挂职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负责考核。
(五)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没有问题的,按规定补定年度考核等次。
(六)事业单位受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聘用(撤职)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应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受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从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七)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确定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2.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单位可按本人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数额计发一次性奖金。
(二)除首次就业的人员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3.薪级工资不予晋升;
4.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一般应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培训。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一般应调整其岗位。如不服从组织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作要求
(一)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或本系统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其岗位(职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其中由任免的管理人员,由组织部负责考核。
(二)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单位性质、岗位特点,按照规定的权限、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三)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结果的报送。
1.年度考核结束后,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如实填写《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呈报表》、《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等次人员名册》、《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册》、《珠海市事业单位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名册》(分别见附件3、4、5、6、7),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口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其中市属事业单位须于20xx年1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2.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各单位应当将《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员本人档案,并及时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3.各区(经济功能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须于20xx年2月20日前将所辖区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综合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
教学管理是学校教学的核心,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教学管理的质量高低取决于教师的主人翁意识及敬业精神,同时又要为教师提供竞争的良好氛围。为了公正、公平、公开地评价每一位教师的教学情况,增加管理的公正性及透明度,特制订此考核细则。该量化考核方案包括教师个人及集体考核两部分。每学期评定一次,按照分数高低排序。此结果作为学期末教师及教研组、备课组评优等的主要依据。
一、教师个人部分
共分四部分:教学常规、教学成绩、贡献奖励、事故惩罚
(一)教学常规部分(满分100分)
1、学生测评(满分40分)(每学期期中进行一次)
(1)综合测评占30分:年级内所有任课教师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前30%得30分;后20%得15分;其余得25分。
(2)课堂量化测评占10分:年级内所有任课教师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前30%得10分;后20%得3分;其余得7分。
2、常规检查(满分50分)
(1)教案10分:有三表(学生名单、课表、进度表),内容翔实,书写规范,教学环节全,按教案设计内容书写,以上项目均合格者为一等,得10分。以上要求有一项不满足者,得5分,无教案得0分。
(2)听课5分:按听课笔记要求填写翔实,次数达标得5分。少一次扣1分,直至0分;填写不详细得2分。
(3)集备10分:按时参加,执行首席教师责任制,不做与备课无关事宜(阅卷、批改等)。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2分;因私事、病请假,一次扣0.5分;不执行首席教师职责但全部参加集体备课者最多得5分。
(4)教研活动10分:按时参加,执行首席教师责任制,不做与教研无关事宜(阅卷、批改等)。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2分;因私事、病请假,一次扣0.5分;不执行首席教师职责者但全部参加教研活动者最多得5分。
(5)作业批改10分:批改次数达标,有批改痕迹及评语者得10分。次数不达标少一次扣0.5分;次数达标但无批改痕迹,最多得5分。
作业查阅5分:查阅数量要求每周一次,查阅内容为教辅材料。达到标准者5分;查阅但次数不达标少一次扣1分,直至0分;无查阅痕迹者0分。
3、各种会议及监考(满分10分)
学校教学系统、年级组各种会议及学校安排的监考,按要求全部参加得10分;无故不参加一次扣2分;因私事、病请假一次扣0.5分。
(二)贡献奖励(满分25分)
1、公开课(满分4分)
国家级一次5分、省级一次4分;市级一次3分;校级一次1分,累计加满4分为止。
2、论文(满分4分)
经科研室认定,国家级论文3分;省级论文2分(可累计加满4分);市级论文1分(可累计加满4分);公开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提升一档次,专著主编4分,副主编3分,编委2分。
3、教改(满分4分)
经科研室认定,已结题的国家级课题4分;省级教改课题3分;市级教改课题1分。
4、电子课件(满分4分)
⑴被电教组录用的成品电子课件,下载传送到校园网每个0.5分,累计加到4分为止。
⑵自己制作课件上传到校园网上每个4分。
5、指导学生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下降一个档次奖励。
(三)教学成绩(满分50分)
以每一学期教学为一阶段考核,期中、期末分别计算取平均值。
1、同一教师在任教的同一层次所有班级的平均分在同层次中,单科名次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跨层次教师可兼得二次,计算方法是:各层次得分×0.6相加。
2、同一教师任教的同一班级提前一名加1分,提前二名加3分,提前三名加5分,提前四名及四名以上加6分。下降三名及三名以上扣2分。
(注:同一层次教师数少于或者等于3,则只计算第一名,得分8分;大于3小于6计算至第二名;大于或等于6,则计算至第三名。同一层次只有一名任课教师,得分6分;一名任课教师任教班级数大于或等于4,提高分值只取1个最大值,下降分值只取一个最大值)
把同一年级教师按分数高低排序:前10%50分;前20%45分;前30%40分;前40%38分;前50%35分;前60%33分;其余为25分;后10%10分。
3、高三年级下学期按照高考奖励方案执行。
(四)事故惩罚
1、无故旷课一节扣10分;未经允许私自串课一次扣5分;上课迟到每次扣1分,发现乱课一次扣5分。
2、与学生及家长发生严重冲突,教师有重大责任,有损学校形象的现象,及其它影响较坏的重大教学事故扣一次扣10分。
二、教师集体部分
教师集体量化考核以备课组、教研组为单位进行,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集体先进的依据,同时组内每名教师享有此项考核结果。
(一)备课组(满分7分)
1、所有同组教师个人的量化考核分值取平均值,在同一年级内按分值由高到底排序:第一名的备课组每名教师加3分;第二名的备课组每名教师加2分;第三名的备课组每名教师加1分。
2、集备记录首席责任教师教案评为一等奖的备课组教师每人加3分,二等奖加2分,其它不加分。完全实现制作活动电子教案的备课组每人加4分。此项不兼得以最高为主。
注:
1、备课组长及组员必须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并被学校认定基本合格,否则不予评定,一票否决。公开发表的论文可上一档次。
2、备课组长会议缺一次扣1分,缺二次扣2分,缺三次无评审资格;备课组无故集体备课缺席一次及个人集体备课缺席累计5次以上;一票否决不予评定;公开发表的论文可上一档次。
(二)教研组(满分5分)
1、所有同组教师个人的量化考核分值取平均值,在所有教研组中按分数由高到底排序。第一名的教研组每名教师加3分;第二名的教研组每名教师加2分;第三名加1分。
2、教研活动记录首席责任教师材料评为一等奖,教研组教师加2分;二等奖每人加1分;其它不加分。
注:
1、教研组长及组员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否则不予评定。
2、教研组长例会缺席一次扣1分,缺席二次扣2分,缺席三次者无评审条件;教研组无故教研活动缺席一次及个人教研活动缺席累计5次以上;一票否决不予评定。
(三)联考成绩(以全体为主10分)
五校联考第一名备课组加10分
五校联考第二名备课组加5分
说明:
1、以上方案适用于高考科目的任课教师,其它科目的任课教师教学成绩按应完成的工作量及超额工作量计算。
[1]×全校教学成绩分数平均值×0.5
2、同层次只有一个班的文科类比同年级理科奖励,按分班时总分与同年级理科班成绩比例,考试中达到该比例得理科班最高分数的0.7倍。
为全面推进商业银行又好又快发展,以经营效益提升为核心,以转换经营机制和转变发展方式为主题,以“权利与责任结合,质量与效益结合,发展与风险结合”为主线,以“效益为本,发展至上”为指导思想,特制定本行客户经理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指标考核,按量计酬。本行客户经理的考核分为指标考核和按量计酬两个部分,指标考核包括信贷指标、存款指标、效益指标、风险指标和其他工作类指标,按量计酬主要是根据收回表内外不良贷款金额、管理存量与增量客户数量计酬。
(二)注重质量,风险贯穿。在指标任务考核的基础上,注重信贷资产质量的考核,严守到期贷款收回底线。同时引入风险指标,增加客户经理识别风险和防控风险的能力。
(三)比例考核,逐年兑现。客户经理的百分制指标考核总额的70%考核业务指标,30%考核其他工作。客户经理绩效工资总额当年计算,分三年逐年按比例发放,作为贷款发放后续管理以及责任追究延续的保障。
二、考核模式
百分制指标考核:
客户经理百分制指标考核总额的70%考核信贷指标、存款指标、效益指标和风险指标,总行负责制定考核方案、确定目标指标、考核验收结果等,支行负责客户经理任务分配、制定落实目标任务的方案、考核系统基础数据的录入、上报初审考核结果。
客户经理百分制指标考核总额的30%考核其他工作,支行负责制定具体考核方案、考核验收与绩效计酬。总行负责指导与检查。
(一)、考核指标客户经理百分制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1、定量指标定量指标分为信贷类指标、存款类指标、效益类指标和风险类指标。
(1)、信贷类指标:设贷款余额净增指标、贷款月平余额净增指标。
(2)、存款类指标:设个人任务指标与支行任务指标,均分为存款余额净增与存款月平余额净增两个项目。
个人任务指标由总行统一下达,不纳入支行整体任务指标,个人任务完成情况不纳入支行实际完成情况内。
支行任务指标由支行下达,任务额度纳入支行整体任务指标,由支行下达任务并进行考核。
(3)、效益类指标:设贷款利息收入指标。
(4)、风险类指标:设年底贷款抵质押率指标(不含小额农户信用贷款、联保贷款)、贷款到期收回率指标、五级不良贷款占比指标、表外不良贷款时效保证率指标。
2、定性指标
(1)、贷款管理指标。
①双人调查。落实双人以上上户贷前调查制度;②面谈面签。落实与借款人(含夫妻双方)、担保人(含夫妻双方)的面谈面签制度;
③完整收集贷款资料。按要求完整收集贷款资料,做好贷款申报资料;
④严格授权审批程序。按照授权权限审批信贷类业务,不得逆程序、超权限或化整为零;
⑤落实贷后检查。严格按照信贷管理办法规定的检查频率和检查内容等实行贷后检查;
⑥落实贷款风险管理。对已经形成风险或明显存在风险的贷款落实如下管理要求,一是按期催收,贷款逾期前15天内催收、逾期3个月内起诉,6个月内申请和执行完毕的;二是保证贷款时效;三是按照总行不良贷款处置办法对不良贷款进行处置。
(2)触犯总行制定“高压线”、“十不准”的行为。
(二)、分值设置客户经理百分制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1、定量指标分值设置
对未管理表外不良贷款的客户经理,其表外不良贷款时效保证率
指标分值计入贷款利息收入分值。
2、定性指标分值设置定性指标实行扣分制。
(三)、定量指标的计分办法定量指标实行百分制。
1、信贷类指标
(1)贷款余额净增指标、贷款月平余额净增指标按任务完成情况(百分比)计分。
2、存款类指标
(1)个人任务指标。
个人任务指标分存款余额净增指标与存款月平余额净增指标,具体任务为:一级支行客户经理存款余额净增200万元,存款月平余额净增120万元;二级支行客户经理存款余额净增150万元,存款月平余额净增90万元;
三、四级支行客户经理存款余额净增100万元,存款月平余额净增60万元;五级支行客户经理存款余额净增50万元,存款月平余额净增30万元。
根据个人存款余额净增与存款月平余额净增任务完成情况(百分比)计分,由支行负责统计,总行负责考核验收。
各支行应设置客户经理组织存款台帐,由柜员登记、会计复核,支行行长确认。
(2)支行任务指标。
支行任务指标由支行下达,分存款余额净增指标与存款月平余额净增指标,根据客户经理完成支行下达存款余额净增与存款月平余额净任务情况(百分比)计分,由支行考核计分。
3、效益类指标
(1)、贷款利息收入指标按任务完成情况(百分比)、正常类贷款利息应收尽收比例计分,具体计分公式为:
任务完成比例x(应收已收正常类贷款利息/应收正常类贷款利息)x标准分值
4、风险类指标
(1)年底贷款抵质押率指标按照任务完成情况计分。
①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小于100%的,计分公式为:
(20xx年底实际贷款抵质押率-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任务-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x标准分值
②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等于100%的,根据20xx年底实际贷款抵质押率实行分段累积扣分,具体如下:
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99.5%(含)以上,较100%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0.3分;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达到99%(含)以上,较99.5%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0.1分。
(2)贷款到期收回率指标。
贷款到期收回率在当年新放的贷款当年到期100%收回的基础上计分。
①参数确定
基准参数=1-(截止20xx年底正常类偏离贷款总额/截止20xx年底正常类到期贷款总额)。
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1-(截止20xx年底正常类偏离贷款总额/截止20xx年底正常类到期贷款总额)+容忍度。
容忍额=20xx年当年到期贷款总额x容忍度
容忍度基数为1%,根据20xx年到期未收回贷款尽职情况的考核相应进行调减,容忍度区间为0-1%。
②计分标准贷款到期收回率按完成比例相应计分,具体分值如下:
1)若基准参数<100%
A、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基准参数此种情况中,分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等于基准参数与大于基准参数两段计分,总分25分,其中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大于基准参数部分根据个人任务情况实行浮动分值,浮动所剩分值计入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等于基准参数部分分值内。
a、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基准参数
该部分最高分值为8分,分值确定公式为:
(客户经理个人管理20xx年底正常类偏离贷款/全行20xx年底客户经理人均管理正常类偏离贷款)x8
实际得分计算公式为:
(年底到期贷款收回率-基准参数)/(100%-基准参数)x确定分值b、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基准参数该部分实际得分计算公式为:25-a部分确定分值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基准参数时,实际得分为a与b部分的合计
B、支行年底实际贷款到期收回率<基准参数此种情况中,总分为17分,实行分段累积扣分,具体如下:小于0.5个百分点内(含)时,每小于0.1个百分点扣0.8分;小于基准参数0.6—1个百分点(含)范围内时,每小于0.1个百分点扣0.84分;小于1.1—1.5个百分点(含)范围内时,每小于0.1个百分点扣0.96分;小于1.6—2个百分点(含)范围内时,每小于0.1个百分点扣0.8分。
2)若基准参数=100%
此种情况中,总分为25分,实行分段累积扣分,具体如下:年底实际贷
款到期收回率99.5%(含)以上,较100%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1.2分;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达到99%(含)以上,较99.5%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1.6分;贷款到期收回率达到98.5%(含)以上,较99%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2.2分,98.5%(不含)以下不计分。
(3)五级不良贷款占比指标
①年初五级不良贷款占比大于零的
(年末五级不良贷款占比-年初五级不良贷款占比)/(五级不良贷款占比年末控制任务-年初五级不良贷款占比)x标准分值。
②年初五级不良贷款占比等于零的
年末五级不良贷款占比为零的计标准分值,年末五级不良贷款占比大于零的不计分。
五级不良贷款占比按照各支行实际不良贷款占比考核。
(4)表外不良贷款时效保证率指标表外不良贷款时效保证率指标任务为100%,以20xx年底表外不良贷款情况为基础,20xx年新出现一笔及以上的表外不良贷款当年新丧失诉讼时效的,该项指标不计分。
5、其他工作类指标其他工作类指标由支行负责设定,并由支行考核计分。
(四)、定性指标的计分办法定性指标实行扣分制。扣分标准如下:1、违反贷款管理中第六项关于贷款到期后管理规定的,每人每次扣5分;违反贷款管理其他规定的,每人每次扣2分。
2、违反定性指标第二项规定的,每人每次扣10分。
(五)、定量指标的加分办法
定量指标设加分,加分最高10分。
1、到期贷款收回率指标。
(1)20xx年当年到期正常类贷款全额收回加3分。
(2)20xx年初基准参数小于100%,20xx年底到期贷款收回率达到
100%的,加2分。
2、贷款利息收入指标。在正常类贷款利息收入应收尽收的前提下,对贷款利息收入超任务的给予加分奖励,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贷款利息收入任务在200万元(含)以下的,每超任务1%,加0.2分。
(2)贷款利息收入任务在200万元以上400万元(含)以下的,每超任务1%,加0.4分。
(3)贷款利息收入任务在400万元以上700万元(含)以下的,每超任务1%,加0.6分。
(4)贷款利息收入任务在700万元以上1200万元(含)以下的,每超任务1%,加1分。
(5)贷款利息收入任务在1200万元以上的,每超任务1%,加1.2分。
客户经理信贷营销超额部分产生的利息收入,原则上按不超过50%的比例计入。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内部管理改革,更科学全面有效地评价教职员工的各项工作,充分肯定教职员工为学校做出的贡献,激发广大教职员工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推进周南事业发展,学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xx年度考核实施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1、本校全体正式在编教职员工。学年内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含已到龄,还未办理手续的人员以及离岗退养人员)可以不参加考核;
2、校聘人员(编外合同制人员和代课人员)、编制未到人、在校工作未满一年或不满勤的在岗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3、20xx学年度支教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4、处分期内人员不参与评优,并按相关确定相应的考核等第;
5、学校行政干部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一组考核,行政职员、工勤人员分处室考核;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校考核,考核等第由长沙市教育局根据考核结果和任职情况确定。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注重发展的原则;
2、坚持群众评价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学校统一性与教师个体实际相结合原则。
三、组织领导
1、考评领导小组:
翁光龙、潘永明、吴光益、周树明、粟峰、张桃
2、考核小组
(1)教学考核小组:校长、主管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和各教研组长
(2)德育考核小组:、主管校长、教育主任和各年级组长
(3)综合考核:校长室、工会
四、考核方法与程序
本次年度考核采用教师自评、教研组和年级组互评、校考核小组考核的方法。详细考核程序如下: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年级组、教研组述职评议审核、双线提名候选人→校考核小组考核→考评小组会→候选名单公榜→领导小组会→初榜→定榜→上报
五、考核等级与评优指标: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和不定等次。
2、评优候选人名额到组,按各组人数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评优名额全校平衡,比例15%,评优指标50人(含周南编制在周南实验中学任教人员9人)。另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评优指标6人。
六、日程安排:
15周: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
16-17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分组述职
18周:考核小组核查、整理材料
19周:考核小组会、候选人公榜、初选名单公示、定榜、上报、结束工作
七、分组和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注:“+”后为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推荐指标)
1、按学科分组(40+7人):
第一组:语文组7+1个;第二组:数学组7+1个;
第三组:外语组6+1个;第四组:物理组4+1个;
第五组:生物组2+1个;第六组:政治组2+0个
第七组:地理组2个;第八组:化学组3+1个;
第九组:历史组2+1个;
第十组:音乐、美术组1+0个;
第十一组:体育组2个;
第十二组:心理、综合技术组2个。
2、按年级处室分组(51+8人):
第一组:高三年级12+3个;第二组:高二年级12+2个;
第三组:高一年级12+2个;第四组: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2个;
第六组:教务、教科、招办4个;
第七组:教育处、团委3+1个;
第八组:总务、办公室、工会、保卫6个;
3、行政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组5个。
八、注意事项:
1、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是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职称评审、先进评选、续聘解聘等的重要依据,请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对待;
2、填表按年度(即20xx年元月—20xx年12月),述职和考核按学年度(即20xx年下学期—20xx年上学期);
3、填表统一用碳素笔,不能折叠表格;
4、每人述职时间为三分钟,注重教书育人、突出本年度岗位的实绩;
5、各小组提名不得突破候选指标,如出现得票并列,必须进行多次筛选;
6、各小组提交名单,一定要附推荐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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