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在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没有悬挂机动车照,没有随车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照或者办理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照、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无证驾驶摩托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可以并处15日内拘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