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最新退休标准如下:
1、基本养老金标准,黑龙江省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分为城镇和农村两种,具体标准如下:
(1)城镇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最低为210元/月,最高为3590元/月;
(2)农村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最低为110元/月,最高为2300元/月。
2、退休金标准,黑龙江省的退休金标准分为企业退休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两种,具体标准如下:
(1)企业退休金标准:根据企业缴费年限、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计算,最高不超过基本养老金标准的3倍;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标准:根据职工工资水平、职务级别、职工缴费年限等因素综合计算,最高不超过基本养老金标准的3倍。
退休手续办理所需材料:
1、填报《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一);
2、填报《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二份(附件二);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审查后退回);
4、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出具减员的证明;
6、本人出具委托南方人才市场办理退休的书面通知。
综上所述,退休手续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关于退休手续办理的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的门或者退休服务机构。同时,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应当认真核实各项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