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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拒绝性行为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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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拒绝性行为是女方个人意志的体现,女性作为的个体,具有处分自己身体的权利,强行与女性发生性行为的可能构成强奸。男方想要结束这段无性关系的,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女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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