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莱农美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书(3篇)

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书(3篇)

来源:莱农美食网

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 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出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情况下: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路 号的 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住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或街道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详见附件)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用途为: 养殖业及配套设施 。

  二、 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1.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9月中旬均价折算现金支付给甲方。

  2.租金逐年支付。于每年日前支付租金。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享有该租凭土地的所有权。

  2.租凭土地期间若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按当时国家办理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费以及按土地面积或人头而补偿的农田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3.甲方负责协商周边关系,维持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干涉乙方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4.甲方在签订租地协议并收到乙方租金后三日内将土地交给乙方使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3.该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租凭土地上的青苗、绿化、建构筑物补偿及投资权属归乙方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4.按照协议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租凭费用。

  5.土地租凭期内因乙方原因不再租用的及租凭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的,乙方三个月内恢复土地原貌,如不能恢复土地原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两年的土地租金作为复耕费用。租凭期满乙方需续租的,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租凭权。

  6.乙方在租凭期间,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此协议。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可变更;

  2.因战争、疫病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3.因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时,并于征地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此土地权属必须交给甲方,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1.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约定。

  2.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村委会一份,报送苏稽镇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租凭土地界图

  20xx年 村 组租地分户面积明细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村民代表:

  村民委员会:

  镇:

  年 月日

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书

  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

  (本协议适用于农户委托村组集体组织、合作社或其它中介服务组织代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使用)

  甲方(委托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的规定,甲方愿将以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乙方进行流转。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协议。

  一、委托事项

  1、委托流转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

  2、委托流转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将以上土地共计     亩以     (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方式流转他人。

  3、委托流转期限。

  土地委托流转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4、委托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以每年不低于              (现金、实物或实物折价)的标准进行流转。

  (2)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

  (3)支付结算方式:                                。

  5、委托费用与支付方式

  委托费用与支付方式约定:                         。

  二、其他委托事项

  1、甲方承包经营时对土地投入的委托处理:                

  。

  2、在委托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

  3、协议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

  三、委托权限

  乙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关权利:

  1、乙方与土地受让方协商流转事宜,流转合同由甲方与受让方签订。

  2、乙方与土地受让方协商流转事宜并代为签订土地委托流转合同,监督土地受让方履行流转合同约定。

  3、其它权限:                                      。

  四、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使相关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如一方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及相关当事人一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有关当事人协商。

  五、其他约定

  1、乙方按本协议授权范围行使相关权利。

  2、乙方在本委托协议权限范围内处理委托事项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甲方承担。乙方超越委托权限所产生的权利义务,除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代理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lnnr.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