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镇 村 组 亩土地(详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为 股或折合金额 元。
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
入股土地详细情况表
序号地块名称地类面积四 至 界 限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南西北
1
2
3
4
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公斤(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填稻谷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
3、其他方式支付。
四、支付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4、 。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应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9、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它权利和义务约定: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在入股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
2、在入股期间购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
3、合同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
八、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3、逾期交纳土地流转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红利的,按应支付红利的
%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付入股土地的,应按每天 元承担违约金。如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 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书
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转出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转入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流转标的:
二、流转方式:甲方采用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经营权证书编号为。
三、流转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______年__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乙方必须保证转入土地用于生产经营。
五、流转土地折股情况:以上入股土地金额元,折合股份为股。
六、股份分红:每年每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总计元作为股权红利。
七、股份分红支付方式: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必须于每年的月日以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股份分红。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标的及附属设施,收取股份分红。
2.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害标的.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享有各级和有关部门针对甲方给予的各项补贴和优惠。
4.维护乙方的使用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合同标的使用、收益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合同标的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3.享有各级和有关部门针对乙方给予的各项补贴和优惠。
4.保证合同约定的用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份分红。
5.对合同标的和附属设施进行依法有效保护,不得掠夺式经营,荒芜或弃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乙方在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未经甲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标的被国家征用的。
5.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无法防止的外部因素,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
十一、违约责任:
1.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按照对方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付。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破坏附属设施的;不按时交纳股份分红的。
十二、其它:
1.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将合同初稿提请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审核,审核无误签订正式土地流转合同并备案。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要先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经管中心调解,并出具书面调解意见书;调解不成的,合同当事人必须持有乡镇书面调解意见书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到村委会所在地人民起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村民委员会和乡镇经管中心各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村民委员会(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代表):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及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互换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 等地共 亩,互换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
二、互换期限、交付方式和时间
甲乙双方互换土地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 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三、互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互换土地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互换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地块的`承包经营权。
2、甲、乙双方土地互换后,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3、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报发包方备案,可以向乡(镇、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经甲乙双方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方式再流转。
5、甲乙双方在互换后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臵权。
6、甲乙双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因互换地块存在面积、地力、作物等差异,双方可协商约定适当的经济补偿如下: 。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五、其他约定
1、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 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年 月 鉴证单位:(签章)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