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驾照科目二五次机会用完了只能重新报名,参加驾驶证考试。
2、因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令第123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Copyright © 2019- lnnr.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