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为切实加强我市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决定从20__年5月底至9月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各级统一领导下,发动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市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有效预防较大亡人火灾,努力减少一般亡人火灾。
二、工作任务
(一)狠抓夏季火灾隐患综合治理
1.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制度是否严格落实;油气管道和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年久失修、老化等隐患问题;夏季防火防爆措施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开展;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专家小组是否按规定建立,专业车辆及装备器材是否配齐,灭火药剂和应急物资储备是否足够;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开展演练。
2.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违规在文物古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之间及毗连古建筑是否私搭乱建棚、房;文物古建筑保护范围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古城镇、古村落内柴草、木料等可燃物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寺庙、古城镇、古村落和文物古建筑内是否存在未经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现象;寺庙、古城镇、古村落和文物古建筑用火用电用气行为是否规范;寺庙、古城镇、古村落及文物古建筑场所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是否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平面布局、耐火等级、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是否履行岗位职责,是否掌握消防工作要求和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4.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对20__年遗留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攻坚;对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市、县两级要挂牌督办,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跟踪督促单位整改。
5.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专项治理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乡镇街道、部门监管责任,并建立长效机制。
6.合用场所。按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的标准规定,主要检查消防车通道堵塞、防火间距不足、无消防水源、建筑耐火等级低、安全疏散通道不足或出口不畅通、建筑消防设施缺少或损坏,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督促单位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7.棚户区。主要检查实行网格化管理情况;乡镇、街道社区对棚户区“四掌握”和“四清”情况,即掌握建筑状况、掌握户数、掌握居住人数,掌握火灾隐患,清公共通道障碍物、清电线乱拉乱接、清室内可燃堆积物、清灶台周边可燃物;打通消防车和疏散通道、设置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配置灭火器材、进行电气线路改造等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情况;开展棚户区“上门入户式”宣传情况;及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乡整体规划情况。
8.行业排查。、安监、商务、文广新、教育、旅游、规建、房管、民政、卫计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和开展达标创建;、教育、卫计、民政部门要认真开展“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三部江西省地方标准的宣贯工作,在本系统内开展消防安全规范管理试点,并适时全面推广实施。
9.对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考核问题督办通知单》(〔2015〕001号)指出的吉州区文山大市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存在边整改边营业、违章用火用电、无消防用水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问题,请吉州区及相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于5月30日前向吉安市办公室报告进展落实情况;督办单指出的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还需进一步落实,在行业抓消防管理上,缺乏有效的工作措施,对下属行业单位跟进督导不到位,排查落实不到位情况请市城规建、民政、教育、文化部门于5月30日前向吉安市办公室报告进展落实情况。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建设、规划等部门要组织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吉州区XX、长塘镇,青原区值夏XX,吉安县XX、永和XX,吉水县XX,峡江县巴邱XX,新干县大洋XX,永丰县藤XX,遂川县XX、雩田镇,万安县芙蓉XX,安福县XX,永新县澧XX,井冈山市XX)开展消防规划编制修订工作,组织其他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要及时组织修订。年内,井冈山、泰和县、遂川县、永丰县、安福县要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摸清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摸清城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欠账”,分别制定城市专职消防队和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发展计划。按照规划和年度任务完成龙市镇、樟山镇、兴XX、富XX、三湖镇、藤XX、醪桥镇、永和XX、沿溪镇、草林镇、高XX、石桥镇等12个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完成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京九大道专职消防中队建设任务,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灭火救援装备。6月底前,吉州区、新干、永新、吉安县、井冈山、井开XX、泰和、遂川完成征招专职消防员30人;青原区、峡江、吉水、永丰、安福、万安完成征招专职消防员20人。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宣传“七进”。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组织推举“社区消防平安大使”活动,引导社区居民查找身边火灾隐患、学习防火灭火知识技能;推动中小学校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大学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民航、铁路等行业在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发放防火公约、组织居民开展疏散演练;在市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夏季消防安全大家谈”专题访谈栏目。
2.媒体消防宣传。在视台、井冈山报开设消防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每月推出一期消防专题报道;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按要求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重大安保活动及节庆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积极响应总队举办的“红动江西”人物评选活动,每月推出一名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有感人事迹的先进典型,制作专题节目在省级电视台播出。
3.发挥消防科普基地作用。100%的县(市、区)要依托消防队(站)、博物馆、文化馆、公园、学校,完成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建设,定期开放,接受群众参观体验。
三、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在统一领导下,、安监、商务、文广新、教育、旅游、规建、房管、民政、卫计等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和任务分工,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重大火灾隐患、棚户区、合用场所等单位开展
检查,推进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各地、各部门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逐级实施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市成立由张副任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夏季消防检查的组织协调、调度指挥、督导考核等工作。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地、本部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统领,部门协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经常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本地综治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发动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行业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督导问效,落实责任。各地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市将此次夏季消防检查纳入政务督查内容,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县(市、区)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6月1日前报市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防支队),9月16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篇二】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确保全市旅业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根据市消委办有关文件精神,市旅游局决定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旅业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防灭火能力、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相结合、与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相结合。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排查火灾隐患,督促隐患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旅业不发生有影响或亡人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市旅游局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旅游局张为组长,市旅游局副季彬、许、王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综合法规处。各市(区)旅游局也要成立相应检查领导小组。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8日前)。各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社会声势。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20日前)。各市(区)旅游局要动员辖区旅业力量,对辖区所有旅游企业展开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建立台账,对每个单位逐一登记造册。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督促整改到位。每检查一个单位务必填写《旅业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并由被检单位签字或盖章。
(三)督导验收阶段(9月10日前)。市旅游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检查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通报,督促工作开展。
四、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点)。
(二)检查内容
1、旅游星级饭店:是否办理消防安全许可手续;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无火警、故障和屏蔽;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
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是否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在营业场所违法使用明火、燃放烟花;是否违法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埋压、圈占消火栓;消火栓是否有水;水带、水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水泵是否运行正常;是否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是否存在违章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装修施工人员如: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岗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存在楼内违章使用明火施工;是否落实现场监护。员工是否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的常识;是否存在集住宿与生产、储存或经营合用的“三合一”现象。
2、旅游景区(点):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是否定期组织防火巡查;是否在营业场所违法使用明火、燃放烟花;是否违法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是否存在违章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员工是否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的常识;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义务消防队或专职消防队等。
3、旅行社: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经营场所是否配置灭火器材;是否在营业场所违法使用明火、燃放烟花;是否违法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是否存在违章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常识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务必认清严峻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火灾隐患排查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周密安排部署,全力推动隐患排查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凡发生有影响或亡人火灾事故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并取消相关单位年度评先资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检查单位或个人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负责督促整改到位。
(三)强化,健全机制。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立足长远,明确监管职责。要通过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检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完善各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各市(区)旅游局督促检查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并运用到日常消防工作监管中,切实形成检查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确保本辖区旅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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