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走私犯罪和偷税漏税都属于经济犯罪范畴,但其本质和侵害对象略有不同。走私犯罪是指未经海关批准或者违反海关批准,私自运输、贸易、储存或者使用进出口货物、技术、资金等的行为;而偷税漏税则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纳税过程中,通过伪造凭证、隐瞒收入等手段逃避或减少应缴纳的税款。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应当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举报走私犯罪行为、向税务机关申诉查处偷税漏税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1条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或者超过规定数量的货物、物品,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其查缴涉及非法所得的物品、资金;对纳税人可以责令改正,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处以罚款,并可以追缴已退税款、抵扣税额,加征滞纳金,可以暂扣、查封、扣押与非法所得有关的物品、资金,直至缴纳税款、罚款、滞纳金、补缴利息和追缴已退税款、抵扣税额。”
3.《税务机关查处偷税漏税行为办法》第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于偷税漏税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开展税务检查:(一)年应纳税额超过五万元的;(二)纳税人提出的、凭证难以核对真实性的;(三)纳税人对外提供的价格、收入、成本、费用等财务信息与实际经营情况明显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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