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是不会影响已经签订的合同进行履行的,公司不得以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为由不履行合同义务。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一、公司变更名字需要重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变更名字不需要重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法人变更期间债务怎么办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债务仍然由所在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以即使该公司变更了法定代表人,仍然需要履行合同、承担债务。如果公司推脱自己的责任义务,可能面临被起诉的风险。
三、经营主体发生变化什么意思
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分立、合并等情况。公司主体变更是指: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用人单位将员工转至关联企业或其他公司的情况。在这之中,原劳动合同均继续有效,不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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