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告故意不接电话或者不领取传票的情况下,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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